本报记者王丹丹报道“一套像点样的房子,比如公寓,怎么也能吃10万元以上的差价。如果低于这个数儿,都不好意思讲出口。”一位业内人士昨天在电话里告诉记者。而据他透露,北京房地产经纪公司有相当一部分还存在吃差价现象。 “正常来说,一套房子的差价都在五位数,否则那么多经纪公司怎么活啊,仅仅靠一两个点的代理费,利润太少了”。
记者了解到,早在10月中旬,北京市各大房地产经纪公司就收到了北京市中介行业协会发出的草案。草案规定,近期将正式推出“停止现金收房”的具体方案,制止中介商吃差价(所谓现金收房,是指中介在赚取中介费用之外,采取低价进高价出的方式谋求高额利润的销售行为)。但记者昨天在走访中发现,大部分中介公司的门店窗户上依然贴着“现金收房”等大字,也依然有消费者继续上当。一周新闻榜
案例
50万元买 55万元卖
今年9月,刘先生通过某经纪公司出售其房产,该经纪公司的业务员给刘先生的房产评估后觉得能值50万元,并且急切地向刘先生说:“这套房子就交由我们公司来卖,我们公司将可以事先给你10%的房款,无论房产何时卖出,我们公司在一个月内必将其余房款给你。”刘先生觉得没问题,就按那个业务员评估的价格交由该公司出售,虽然该公司在一个半月之后将房款全部给了刘先生,但是,在交易的整个过程中,刘先生都没有和买方见过面,所有的操作都是经纪公司一手操办。然而,一次偶然的机会,业主刘先生碰到了购买其房产的张先生,两人一聊才发觉,张先生是花费55万元的价格购买的这套房产,很明显其中的5万元白白让经纪公司给赚了。
揭秘
“吃差价”经典四法
“阻止买卖双方见面”,经纪公司首先以收购的方式,提前给业主部分房款以达到低价控制房源的目的,然后在整个交易环节当中,将卖方排斥在外。
“房产收购低进高出”,通过“暗箱操作”的方式来达到赚取巨额“差价”的目的。
“卖方认同,明吃差价”,如果是卖方为了节省佣金,有的时候明明知道经纪公司“吃差价”也表示认同。
“换手交易”,一些职业炒家通过换手交易,比如A将房卖给B,B再卖给C,来获取差价利润。
对策
四个“尽可能”
“链家地产”市场研究员王志伟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房产交易双方为了避免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被吃差价,消费者应该做到四个“尽可能”,首先就是在委托交易过程中,尽可能不将房产以公证的方式委托给经纪公司,从而减少经纪公司“暗箱操作”的空间;其次就是在房产交易达成签约时,一定要坚持买卖双方见面,并查验相关房屋产权证明及身份证件,同时签订三方协议,明确三方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第三就是买卖双方尽可能了解市场行情,定价做到心中有数,比如委托房产评估机构或知名品牌中介给予评估;第四,对于业主来说,在资金回笼周期不是特别紧张的情况下,尽可能地避免参加“房产收购”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