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0月27日讯
海口市龙昆下村经济社450名村民因土地被查封,状告海口国土规划两部门。昨天下午,龙华区法院公开审理村民状告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一案。
龙昆下村经济社认为,海南佳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外资企业,不具备直接使用集体土地的法定条件。 海口市国土局(原海口市土地管理局)于1992年在未经征地及出让等程序的情况下,直接作出有关批复及转让红线图,将3834.2平方米集体土地转让给海南佳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开发商住楼,使用法律不当,程序违法,请求法院撤销该批复及转让红线图。
海口市国土局辩称,海口市龙昆下村二、四生产队与海南佳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建楼转让的用地,在核定的用地红线图权属范围内,作为办公住宅综合楼和别墅楼建设用地,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及海南省计划厅关于1991年第十批商品房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内容,同意给予办理合作建楼转受让土地使用权手续。(纪燕玲)(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