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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 钱村 通讯员王舒伟孙明兰)采取盗用出纳电脑操作密码、虚开存单等手段,挪用资金13.5万元。潜江市人民法院前日通报,一信用社的电脑操作员彭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34岁的彭某案发前是潜江某信用合作社储蓄电脑操作员,去年5月10日,彭某利用电脑操作,试图将一份2万元的活期存款,存入自己一账户上时,被同事发现。当年6月,彭某出逃。
今年4月20日,潜逃快一年的彭某乘坐岳阳开往广州的列车,准备继续南逃时,被衡阳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8月至去年5月,彭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复制股金证、偷盖储蓄公章、盗用出纳电脑操作密码、虚开存单、偷盖出纳私章等手段,先后将社员、储户的股金和存款13.5万元私自下账,分别转入以“李良宪”、“何运武”、“万新海”的名义开的活期存折上,供其赌博和个人使用。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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