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一名遭遇同性上司性骚扰的男子打来的电话,该男子称自己长期受到男上司的性骚扰,以至于自己精神分裂,无法结婚生子,事业受到打压,为此该男子曾萌生了要杀死男上司的念头。
目前,同性性骚扰如何惩处在法律上仍处在空白地带。 “我就想杀了他”
“我惟一的想法就是杀了他,然后再自杀,我活到这个岁数,一事无成,活着实在没有什么意思。解决了他,我也就解脱了!”日前,记者接到一名男子打来的电话。电话中,该男子情绪非常低落。
在天津市一家快餐店内,记者见到了此前打电话的男子李强(化名),他中等身材、黑黑的皮肤,性格似乎很粗犷。随后,他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故事:
我五六岁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父亲将我和姐姐拉扯大。1984年,我毕业后进了国有企业工作。刚进单位没多久就被调到公司值夜班。给我调工作的是大队长老姜(化名),后来他当上了经理。
不久之后的一天,我巡夜后就到浴室去冲澡。我从浴室出来正好遇上老姜,他让我去经理值班室坐坐。我没多想就答应了。到了经理值班室,他问了我许多生活和工作上的问题。一直到凌晨一点多,我提出回值班室睡觉,老姜却说:“你的头发没干透,不如睡在我这儿。”我一想两个大男人没什么不方便的,于是就答应了。后来,我们两人将左右两个长沙发拼在一起睡下了。那一夜,发生了一件让我难以启齿的事……“忍辱”压抑20多年
据李强说,自己不是同性恋。此后他的心情一直很郁闷,但又不敢告诉家人,对朋友更是难以启齿,毕竟当时是上个世纪80年代,即使到了今天,被同性性骚扰也不是大多数人所能接受的。
就这样,李强继续忍受着老姜一次又一次的骚扰。不久,李强在公司内部调换了部门,本以为这样可以逃离老姜的魔掌,可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简单。“这个部门的队长是老姜的‘相好’,他总是有意无意地刁难我。”在这期间,李强想过辞职,但迫于工作难找一直忍着,就这样一过20多年。因为心情和心理上的创伤,李强没有结婚,如今他已经44岁了。他说,如果不是老姜,他应该早已事业有成,并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可这一切都被毁掉了。专家:要坚强面对性骚扰
据相关社会学家分析,同性骚扰是继“同性恋”现象、性骚扰现象之后,受到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新的社会现象。
从社会学角度讲,它是社会交往范围日渐扩大的结果。要在短时间内消除这种现象不太现实。对受害人来说,被同性骚扰比被异性骚扰更羞于启齿,这说明受害人在思想上还存在很大的禁锢。
心理专家认为,实施性骚扰行为的人一般都会慎重选择地点和时间,面对性骚扰最好的方法就是坚强,只有坚决的态度才能避免再次被骚扰。同性性侵犯无明文界定
在我国,男子遭受猥亵,特别是成年男子遭受猥亵,在《刑法》方面的保护几乎是空白。1979年《刑法》流氓罪规定的“其他流氓活动”包含了同性性侵犯行为。但1997年新《刑法》取消该罪,同时没有明确的同性性侵犯行为的规定,因此1997年新《刑法》生效后发生的同性性侵犯行为,就不能再以犯罪论处。1997年《刑法》虽规定有猥亵儿童罪,但“儿童”指14周岁以下男童女童。同性性侵犯的对象一旦是14岁以上的男人,《刑法》就显得无能为力。
一位资深法学专家则认为,近年来,关于“性骚扰”的立法和争论一直是法学界不断研讨的热门话题,法律界人士都呼吁相关法规尽快出台。(据《城市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