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年青小伙唐海,是兴安县严关镇永兴街村人,人长得帅,又聪明。由于他一向爱学习,2004年9月高中毕业后,尽管家里经济不是很富有,仍筹措学费送唐海到桂林某专科学校读书。
然而,由于经济上的原因,唐海在桂林某专科学校只读了一个学期便辍学回家务农。 从学校回到乡下之初,唐海心里也有一阵不好受,但唐海理解家里的经济状况,只好认命呆在农村。他想既然读大学没机会了,不如早日成家立业。便萌发了找女朋友谈恋爱的想法。
由于唐海人长得帅而又有些文化,不少人给他说媒介绍女朋友。
2005年2月,唐海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邻镇的姑娘燕子(化名)。燕子人不但长得漂亮,而且活泼可爱,一下子就吸引住了唐海,唐海对燕子“一见钟情”;
于是,两人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燕子有工作,她在兴安县某公共汽车公司当客车售票员。
恋爱是盲目的,初恋是甜蜜的。燕子起初也被唐海的热情所感动,愿意与之往来。然而,热情之后是冷静的思考。燕子与唐海经过半年的交流、接触,慢慢发现唐海并不是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唐海常在恋爱中表现得心胸狭窄,以我为中心。他的古怪性格常弄得燕子很不开心、很没面子。
2005年8月初,燕子经过深思熟虑决定与唐海分手。于是,8月的一天,燕子约唐海出来,明确提出终止两人的恋爱关系。
两人分手之后,本可各自再去寻觅自己的终生幸福。但此时,唐海更显得心胸狭窄,脾气古怪。他不去总结自己恋爱失败的原因,反而常常猜疑是燕子“移情别恋”。
(二)
2005年9月,猜疑之心驱使唐海不断跟踪燕子的行踪。
9月10日,当唐海知道燕子在公共汽车跟车从永兴街返回兴安县城中心广场时,便乘上“摩的”赶到兴安县城中心广场,唐海见到燕子便上前质骂:“你是不是有了新男朋友?没这么容易甩了我!”
“你不要乱讲!早跟你说清楚了!性格不合己分手,不要来骚扰我的工作!”燕子以理相劝。
唐海气急败坏:“你甩我,我不会罢休!我得不到就要毁了你!”说罢唐海就从旁边的水果摊抢了一把水果刀追砍燕子,幸好有旁人阻拦才避免血光之灾。燕子因此吓得几天不敢出去玩耍,一下班就躲在家中。
唐海被人劝回家后,仍未反省自己的冲动过激行为,反而要想办法去治燕子的“负心”,想出更狠毒的一招——“用硫酸毁她的容,让她丑死,看她还骚不骚?要她一辈子嫁不出!”
9月30日10点,唐海乘车到灵川县城,经寻访在某商店购了一瓶中性浓度硫酸,放在背包里。下午5点,唐海回到兴安县城。当看到燕子跟车往严关方向行驶后,唐海马上租一辆三轮摩托车追赶。当追赶至严关镇仙桥村梳子铺某商店门口时,唐海发现燕子跟车的公共汽车在那一站等客。唐海分外眼红,窜上车跟燕子吵:“你到底跟了谁?”
“我们没什么好谈的!我也没有跟别人好!”燕子为避开他,坐到汽车最后一排。唐海跟过去,气势汹汹地从背包里拿出硫酸,向燕子后脑勺的顶都淋下去。
“哎哟!哎哟!!”燕子头部、脸部、胸部顿时疼痛不已,眼睛也看不清东西, 车上工作人员忙过来抢救。
唐海作案后,即下车逃跑。他先跑到全州呆了一天一夜,后跑到广东深圳,在深圳又躲了四个月,2006年3月26日潜回桂林,27日下午在桂林红桥网吧被警方抓获。在警方审讯下,唐海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
燕子被硫酸致伤后,被送到兴安县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又转送桂林某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3万余元,因经济困难伤未痊愈回家继续治疗。经法医鉴定,燕子的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伤残等级为五级;她原本漂亮可爱的容貌被毁得不堪入目。
7月13日,兴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9月30日,兴安县人民法院依法经公开开庭审理后判决,认为被告人唐海与被害人恋爱不成的情况下,以泼硫酸的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被害人身体,致被害人重伤并严重残疾,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对被告人唐海依法应当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唐海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燕子造成了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遂依法判决被告人唐海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燕子经济损失19.4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