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重庆彭水县教委科员秦中飞写了一首《沁园春·彭水》被指影射当地官员,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将其关押一月,40多名收到和转发该短信的人被公安局问话。日前,公安局对给秦造成的伤害表示道歉。10月25日下午,秦中飞拿到2125.7元国家赔偿。
昨日,秦中飞的代理律师李纲告诉记者,他刚刚收到的彭水县公安局传真称:彭水县公安局以彭公字2006第4号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对公安机关办理的秦中飞涉嫌诽谤一案,因发现不应对秦中飞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决定撤销此案。9月1日,彭水县公安局以秦中飞涉嫌诽谤罪立案侦查,并与同日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后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9月11日执行逮捕,9月28日变更为取保候审。10月24日,彭水县公安局预审科姚科长通知秦中飞,公安局已经撤销了对其“取保候审”的决定,承认了诽谤案属于错案,对给秦造成的伤害表示道歉。秦中飞告诉记者,彭水县检察院主动提出申请国家赔偿问题,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错羁押一天赔偿上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2005年度为73.3元/天),秦中飞被关押了29天,25日下午拿到2125.7元的国家赔偿金。(据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