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入传销组织“挣大钱”,19岁的女孩竟然伙同另外3个同伙,谎称自己被人绑架,进而企图诈骗自己的父母。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公交总队获悉,这4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10月16日下午1时30分,公交警方接到报警,19岁的石家庄女孩钱某给邯郸的家人打电话,哭诉自己在北京通州区纺织厂附近的公交车上不小心撞坏了一名男子的手提电脑,该男子让她赔偿1万元损失费。 一男子通过电话给了钱某的父亲一个账号,要求往这个账号里打钱。
民警经过调查发现,并没有在通州区的公交车上查询到钱某所说的撞坏电脑的事件,而钱某的手机已经关机。
10月16日晚9时,陌生男子再次给钱某家打去电话催要钱款。第二天,钱某的父母将这一情况告诉了警方。之后的几天,钱某的父母接连接到催款电话。
为了确保钱某的安全,民警决定先给男子汇过去5000元钱。10月20日下午2时30分,钱某的家人在民警的陪同下,来到银行给指定的账号汇过去5000元钱。
就在汇款后不久,该男子给钱某的家人打来电话索要剩余的5000元钱。这时,民警根据银行提供的信息,调出了一名20岁左右男青年取款时清晰的图像资料,并锁定了要钱陌生男子的位置在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
10月21日,嫌疑人冯某、段某和樊某先后被警方锁定行踪,而和嫌疑人冯某一同去银行查询“赎金”是否到账的竟然是民警全力营救的钱某。
据钱某交代,樊某是她的小学同学,她通过樊某结识了冯某和段某。
三人劝说钱某加入以销售某个化妆品牌为名的传销组织,并称每个月可以挣到数千元的收入,但是加入他们的组织需要3000元钱的入会集资款。
为了筹钱,他们打起了钱某父母的主意,合演了这起“绑架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