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球场猝死 家属索赔48万
本报记者邓跃摄影报道
2005年6月22日,北京体育大学王某在参加学校篮球训练时突然昏迷倒地死亡。事发一年半以后,孩子的父母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死亡抚慰金175756元和精神损失313756元。昨天,海淀法院东升法庭首次对案件进行审理。
昨天原被告双方围绕事发当天气象部门发布的橙色预警和学校实施抢救的时间,进行了长达3小时的辩论。
孩子的父母认为,学校在橙色高温预警情况下安排不适当的篮球比赛,同时事发后学校抢救不及时而导致了自己孩子的死亡。 但校方则认为,当时的比赛教学被安排在了晚上6:50在室内进行,并没有违反气象部门的警告。
同时,昨天学校共要求了8位学生和校方领导、老师作为证人向法庭提供证词。面对被告方强大的证人攻势,王某的父亲难以表达自己的丧子之痛,最后不得不以一个18岁少年的遗像向在场人员证明自己的心情。
经过一上午的审理,因为双方在证据和诉讼请求上存在诸多分歧,法庭宣布休庭再审。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