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梅楠)因家中新房装修需要,王女士通过南京家装网,选择了南京庭美装饰公司替她家进行装修。令她没有想到的是,这家装饰公司收了钱后,便开始消极怠工,目前已经超过规定工期期限,但工程至今未完工,现在家里一片狼籍无法入住,和该公司交涉,却一直没有结果,这让她非常气愤。
王女士告诉记者,2006年8月,她本人经南京家装网推荐,选择了南京庭美装饰工程公司,来为自己位于江宁区汇景新苑的新房进行装修服务。8月20日,双方签订了装修合同,合同约定8月23日正式开工,10月11日完工交付,工程方式为半包,整个工程造价为3万元。根据合同约定,王女士于开工前二天就已经向庭美公司支付了工程款,共计人民币12000元。
庭美公司收到工程款项后,依然没有开工,经再三催促,该公司一周后,水电工程人员进场施工,在水电工程基本完工后,王女士随即依照合同要求,向庭美公司支付了第二笔5%的工程款。在该公司瓦工进场后,施工质量便出现问题,厨房和卫生间不做防水处理,整个工程质量很低劣。曾经向施工人员提意见要求整改,施工人员态度强硬,不但不改,反而停顿工程进度回老家农忙。期间竟然停工长达半个月之久。无奈之下,便和庭美公司交涉希望能尽快复工,该公司负责人周某,表面上满口答应,但无法落实。目前,约定的工期已经远远的超过。而整个装修工程基本彻底瘫痪,从而无法交付给客户使用。王女士还说,当时选择南京庭美公司就相信这家公司是南京市装饰行业十大放心企业和江苏省装饰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这家放心企业,没有让客户放心反而让客户吃尽了苦头,这家企业内部管理十分混乱,就此事件王女士希望庭美公司能有合理的说法和赔偿损失。
南京庭美装饰公司周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公司人员和客户之间存在矛盾,作为施工人员不应该在无告知的情况下,离开工程现场怠工,公司将对施工人员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另一方面客户王女士也有一定的责任,由于不断地修改设计,导致工程进度缓慢,而超过规定的工程期限,如果客户要求赔偿那只能通过法院来解决。
江苏省装饰行业协会工作人员认为,作为家装公司在和客户签订装修合同,约定完工期限,家装公司必须要遵守,不然就属于违约行为。对于在施工中施工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怠工,这是违反装饰行业的操作规范,家装公司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王女士可以收集证据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来维护其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