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0月27日讯(记者曹怀通通讯员吴可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特约监督员工作,提高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效,今天上午,省政协召开应邀担任司法机关、政府部门特约监督员的省政协委员座谈会。
省政协主席王广宪,副主席洪寿祥、张海国,秘书长邱国虎出席会议。洪寿祥主持会议。
会上,刘忠奕等10名应邀担任特约监督员的省政协委员结合工作实践,深入交流,畅谈体会,并就进一步推进特约监督员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王广宪在会上讲话,他首先对与会者的发言给予高度评价,对司法机关、政府部门聘请特约监督员开展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进一步推进特约监督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提出要求。
他指出,做好特约监督员工作有利于加大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力度和效能,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王广宪强调,适应新形势要求,完善和健全特约监督员制度,需要聘请单位、担任特约监督员的政协委员和政协组织三方面的共同努力。一是特约监督员要努力学习,深化对民主监督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水平。要牢固树立“监督为民”的理念,围绕发展,服务大局,切实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积极促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解决。二是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要同基层单位、社会群体保持密切联系,公平客观地分析材料,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提出问题,作出结论。三是聘请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的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要为特约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环境和条件。要进一步规范监督员履行职责的制度和程序,只有在知情、沟通、反馈三个环节建立健全制度,形成科学合理、协调有序的长效机制,才能充分调动监督员的积极性,保证特约监督员的民主监督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四是政协组织要关心和支持监督员的工作,加强交流和研究,省政协办公厅对特约监督员的推荐要把好关,实行归口管理,帮助特约监督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在提高监督实效上下功夫。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及聘请特约监督员的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教育厅、省旅游局负责人应邀参加座谈会。
省政协副秘书长,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研究室主任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