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启动“五五”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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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10月27日讯记者朱磊中国红十字总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今天在京联合召开中国红十字会“五五”普法电视电话会议。 这标志着“五五”普法工作在全国红十字会系统正式启动。
据介绍,2001年以来,红十字会系统把学习宪法作为“四五”普法宣传首要任务,把学习红十字会法、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作为“四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广大专、兼职干部增强了法制观念和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和工作能力。目前,红十字会系统的法制建设逐步完善,法制环境进一步好转。“四五”普法期间,全国各级红十字会联合相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0多人次,清查出违法使用红十字名称和标志22000多处。
会议要求,各级红十字会要按照《中国红十字会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开展普法工作,提高依法建会、依法兴会、依法治会的能力。
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彭珮云、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桑国卫、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到会并讲话。(责任编辑:秦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