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10月27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贵阳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确定,对部分用户采取减免及优惠措施。城镇居民用户主终端每户收费标准26元/月,副终端收费标准每台为8元/月;农村用户主终端每户收费标准18元/月,副终端收费标准每台为5元/月。
老红军、老红军遗孀、烈士家属、农村“五保户”凭有效证件,主终端免收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农村低保户、城镇低保户凭有效证件,主终端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为7元/月;部队营房、革命伤残军人、残疾人、敬老院、养老院、荣军疗养院、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生宿舍或学生公寓的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城镇居民用户主终端和副终端收费标准的50%收取。
对宾馆(饭店)等旅馆业、酒楼、娱乐场所、商场、写字楼、医院等非居民用户,参照城镇居民用户主终端的收费标准,由贵阳广电网络公司与用户根据其使用率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据介绍,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后,原有在册的有线电视用户并已交纳有线电视入户安装费的,不再收取机顶盒(含智能卡)安装费及入网费。对于非在册和新装用户申请安装有线数字电视的,一次性缴纳有线电视入户安装工料费180元/户。
收费单位收取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后,应提供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节目(70套)、数字音频广播节目(4套)、阳光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电子节目指南等。
数字电视整体转换过渡期内,有线电视网络仍保留转播4套节目(中央电视台一套、贵州电视台一套、贵阳电视台一套、中央教育节目一套),供暂时不愿意接受有线数字电视的用户收看,不收取收视维护费,待整体转换结束后逐步关断模拟电视信号。
作者:袁天志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