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茗通讯员杨川)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11月1日至2007年2月10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将联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这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各类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各地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的情况,如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等;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情况以及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建筑工地设置建筑施工企业用工须知和务工人员须知告示牌情况等。
检查中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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