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李薇薇)司法部自2004年提出深化劳教管理工作改革以来,目前全国推行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三种管理模式的劳教所已占场所总数的93%。
记者28日从司法部了解到,近年来,为完善劳动教养制度,探索更加符合社会需要,充分体现劳动教养性质的矫治模式,司法部对劳动教养执行制度和方式进行改革。 其中最显著的一点就是在劳教所推行三种管理模式。即根据劳教人员违法行为性质、入所时间、恶习程度、现实表现、社会帮教条件等具体情况,实行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三种管理模式,对不同管理模式的劳教人员采取不同的矫治方式。
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推行三种管理模式是调动劳教人员积极性、提高教育挽救质量的有效途径。随着三种管理模式的深入推进,劳教人员自我管理意识明显增强,违纪率逐年下降,受到了劳教人员家属的欢迎和配合,社会也给予了广泛关注。同时,三种管理模式的实施更好地维护了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教育挽救质量的提高和场所秩序的稳定,劳动教养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体现。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扩大三种管理模式实施范围,探索适应三种管理模式的教育方法,使三种管理模式在全面推开的基础上,实现规范运行。 (责任编辑:黄成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