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张维)供暖日期进入倒计时,记者昨日从物价部门获悉,今冬各中小学的采暖收费不涨价,仍维持去年的水平。政府定价的居民供热价格也与去年相同,标准不变。
据物价部门规定,城市中小学取暖费的标准按一学年一个采暖期收费,用天然气取暖的学校,每个学生每个采暖期收费不超过50元,用空调取暖的学校,每个学生每个采暖期不超过60元,用电锅炉取暖的学校,每个学生每个采暖期收费不超过90元,用燃油锅炉取暖的学校,每个学生每个采暖期不超过80元,对用煤炉和燃煤锅炉取暖的中小学校,取暖费实行动态管理,各学校具体收费标准按同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另外,灞桥热电厂、西郊热电厂、西安热力公司的集中供热价格由政府监管制定,今冬居民供热的价格仍然维持去年标准,保持不变。供热到小区交换站的价格为4元/月·平方米,交换站到用户家中的损耗费用,由小区与居民协商收取;对于自备锅炉供热的小区,由供热人根据成本核算提出收费方案,与用热人代表协商确定,经同意后方可调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