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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华商报》报道
5年前,西安出现了一个专门打击“二奶”的民间组织,成员有10余人,全是饱受婚外情之害的中年妇女,她们的负责人叫张玉芬,民间誉为“二奶杀手”。时过5年,北京出现了一个专门替“二奶”维权的“二奶维权网”,网站创办者郑百春是法学硕士、执业律师。
10月19日,专程赴京的张玉芬,与郑百春舌战1个多小时后,双方不欢而散。
事件回放——“二奶杀手”挑战“二奶律师”
10月17日,“二奶杀手”张玉芬接到凤凰卫视记者采访的电话,才知道“有人在网上鼓捣出这么个东西,给二奶维权?这不乱套了吗?”第二天,张玉芬专程从西安乘火车赶赴北京,要“会一会”二奶维权网创办者郑百春,“我倒要看看,他能辩出个什么理来。”
“二奶杀手”发誓:
有郑百春的地方,我拒绝出现
19日,张玉芬和郑百春在中国传媒大学内碰面了。张玉芬说:“谈了一个多小时,一直谈得不愉快。我坚持自己的观点,从始到终反对婚外情,反对二奶。二奶这个角色,严重破坏合法家庭的合法利益,伤害合法夫妻双方感情,二奶应该是被打击唾弃的对象,替它维权简直就是助长婚外情,助长包二奶,助长二奶的气焰。”
张玉芬说:“我发了誓,以后凡是有郑百春的地方,我拒绝出现,凡是主张给二奶维权的人,我不屑于跟他们辩论。”
二奶维权律师:
我感觉是“秀才遇到了兵”
郑百春则对两人当面交锋一事低调处理,他说,了解张玉芬不幸的婚姻,理解她的心情。“不过,她的说法有些片面,缺乏理性的东西,我感觉有点‘秀才遇到兵’的味道。”
他表示,无论遭受何种非议,仍将坚持自己的看法,把“二奶维权网”办下去,还会在更大范围推广自己的观点。“以前,人们只关心如何打击二奶,现在,凤凰卫视等媒体来采访我,说明大家开始关注二奶这个群体了。”
“二奶维权网”惹来骂声不断
郑百春说:“二奶维权网”开办半年,日点击量已有200次,4名“受害二奶”通过网站要求维权,“我刚处理完一个案子,是云南的,男方和‘二奶’已经达成协议,算是和平解决了。”
但是,无论是“二奶维权网”里的互动论坛,还是在其它大型门户网站有关该主题的网友跟帖中,对郑百春的否定和责骂仍占主流。
观点交锋——“杀手”、律师针锋相对
46岁的郑百春是一位法学硕士、执业律师,不但有较为稳定的收入,家庭也很温馨。49岁的张玉芬仅有高中文化水平,备受婚外情折磨。23日,记者就婚外情、二奶等一系列问题,分头采访二人,同一问题,二人观点完全相反。
律师:二奶是弱势群体
“杀手”:小偷也是弱势群体吗
记者:在并不合法的“婚外”男女关系中,“二奶”有合法权益可言吗?
郑百春:有没有高官千金去做“二奶”的?有没有富豪女儿做“二奶”的?我敢说没有。甘愿做“二奶”的都是些什么人呢?大多数都是农村女孩,经济条件差,在城市里甚至找不到一份糊口的工作。
“维护‘二奶’的合法权益不等于支持女人当‘二奶’,需要维权的‘二奶’属于弱势群体,她们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法律保护。”“以前我对‘二奶’也很不屑,但湖北的一个‘二奶’朱女士很让我感动。”朱女士的情人身患绝症,家人不愿意照顾他,但朱女士一直在医院陪护,直到他离开人世。“开始医院的护士们对她嗤之以鼻,但日子长了,大家也慢慢被她的执著打动,几乎忘了她‘二奶’的身份。后来情人临死前立遗嘱要把房子赠与朱女士。为了证明自己不图钱,她撕掉了遗嘱。”
近年来,他遇到几起“二奶”受害案。安徽的一个姑娘去广州打工,认识了一个大老板,老板骗她说还没结婚,她和老板恋爱并同居,一年后生下一女孩。相处一段时间后,她发现老板是有家室的人。去年,老板提出给她20万元,让她带着孩子回安徽老家。她不接受,气愤中欲抱着孩子跳楼,幸好被人及时发现并制止了。
张玉芬:做“二奶”是为生活所迫?简直天大的笑话,没钱买名牌衣服,开不起好车住不上好房就是为生活所迫?我看多数“二奶”属于好吃懒做,希望不劳而获,不但不懂得尊重自己的身体和情感,更不知道尊重别人的家庭和幸福,任意破坏合法家庭,破坏夫妻感情,一点道德良知都没有。
像这样的人,难道我们不应该打击吗?不应该给予道德谴责吗?这种人都能划为弱势群体,那是不是小偷也可以划为弱势群体,你干脆成立一个小偷维权网替小偷维权吧,敢吗?
律师:“二奶”心里很痛苦
“杀手”:老婆心里就不痛苦吗
记者:许多人认为,“婚外情、二奶”都是社会丑恶现象,是败坏社会风气的行为,对此,你怎么看?
郑百春:传统道德也会随着社会发展逐渐演变,再过几十年,也许社会道德会对婚外情持宽容态度。再说,“二奶”内心都非常痛苦,我之所以要替她们维权,就是想呼唤人性、理性,要大家在面对每一桩“婚外情”案例时,认真分析根源,而不是一味迁怒于“二奶”。
张玉芬:不排除婚外情中有真爱因素,但是,有没有想过,一个男人和“二奶”恩恩爱爱的时候,他的老婆却正在遭受情感折磨和欺骗。尊重真爱没有错,难道完全放任婚外真情,无视合法婚姻、合法家庭,也是对的?“包二奶”要不是一种社会丑恶现象,男人竞选升迁时,怎么不理直气壮给组织上通报一声,说自己“包二奶”了?已婚男人怀着不可告人的欲望,不惜使用卑鄙手段占有年轻貌美的女子,年纪轻轻的女子,好逸恶劳,为钱为权委身于已婚男人,这是再典型不过的狼狈为奸,难道还不丑恶吗?
律师:帮朋友隐瞒婚外情
“杀手”:坚决曝光“二奶”问题
记者:如果你发现好友有婚外情,你会怎么处理?
郑百春:他已经有婚外情了,你再让他妻子知道,肯定加重对她的伤害,所以,我也会替他保密。
张玉芬:我是一定要告诉他妻子的,他自己也应该主动跟妻子坦诚,有胆量在外面拈花惹草,你就要有胆量跟原来的妻子解除婚姻,“一方面不想离开原来的家庭、妻子和儿女,甚至财产,一方面又在外面不老实,这算什么男人!”
网友质疑——“二奶”维权,是挑衅合法婚姻
支持方
网友1:谁生下来也不想当二奶,站着说话不腰痛,当一个人真正没办法的时候,不要说当二奶,更厉害的事也做得出来。
网友2:如果你能让老公忠贞不渝的爱你,来多少个愿意做情人的女人都抢不走他,如果他觉得你不是他要的那种女人的时候,不用别人找他自己就会开溜的。有本事自己看好自己的老公。
网友3:同情部分二奶,“二奶”同样享有公民的权利,不能因为社会道德因素忽视“二奶”作为公民的法律权利。就算你是杀人犯,一样有上诉的权利,这就是人权。
反对方
网友1:二奶伤害别人的同时也伤害自己,聪明的能落点钱,笨的人财两空,这又何必呢?既然大奶二奶都是女人,女人何苦为难女人?何必要把别人的老公占为己有呢?
网友2:一个巴掌拍不响,鄙视所有甘为二奶的女人和所有包二奶的男人!
网友3:如果二奶的权利得到了维护,那是对合法婚姻的一种挑衅,合法的婚姻也就失去了意义,二奶本人就应很清楚她本身的地位既是不道德的也是不合法的,又有什么权可以维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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