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9日电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
这对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特别是其中对社会体制改革的重点目标的规定适应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
改革开放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动力。当前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有的是由发展不充分带来的,这要通过加快经济发展、不断提高国家的经济实力来逐步加以解决;有的是由体制机制不完善带来的,这就要通过深化改革,消除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的体制性因素,加紧建立健全保障社会和谐的各方面投资机制。就是在解决发展问题时,也必须依靠深化改革来提供强大动力。所以,能不能通过改革,建立起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社会体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制度保证。
社会体制改革是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是当前改革进程中亟待加强的重要领域。过去我们在社会领域采取了不少改革举措,促进了社会事业发展,但是把社会体制改革作为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相并列的一方面体制改革提出来,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我们推进社会体制改革的目的,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制度保证和强大动力。在推进社会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重点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适应社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
对外开放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在经济全球化和世界新科技革命深入发展的新形势下,我国一方面有通过扩大开放,发挥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机遇;另一方面我们又将长期面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只有适应这种新形势,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发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大力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才能逐步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发展差距,不断推动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