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这个庞然大物在A股市场成功上市后,不少评论家惊呼:内地市场不再害怕大盘股了。似乎大型公司能够成功上市,只是由于人们一夜间觉悟了,恐惧心理消除了。
但笔者认为,对扩容恐惧与否、对大盘股恐惧与否,从来就是一个伪命题。 隐身在所谓害怕大盘股上市表象背后的,主要有三个机制性问题:
一、投资者队伍尚未壮大起来。无论机构投资者还是个人投资者,都处在培育过程中。机构投资者的融资渠道极其有限,而且现实中采用的一些融资方式缺少法律保障。这就造成了要么“无知者无畏”,滥用资金、放大风险;要么在需要资金时拿不到资金,坐失市场机遇,无法生成造血机制。
从个人投资者来说,由于缺乏了解上市公司实际状况的渠道,相关证券传媒的服务功能不够健全,投资参考系一般以“股评人”或者“类股评人”的评论分析为主,因而往往在信息极不对称的前提下作出决策。这必然不会培养出普通公众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长线信心”,而“短线投机”成为一般价值取向。
二、“投资诱导机制”长期不受重视,这导致潜在的投资能力不能有效释放。受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制约,同时受到长期计划经济传统的影响,我国形成了高储蓄、低投资的“资本生态”特色。为了扭转这一局面,1990年起恢复创立了股票市场。
但长期以来,我们对投资诱导机制缩手缩脚:一方面,政策的设计希望“银行储户”自动地将一部分资金投向股市,使部分“银行储户”分流成为“投资者”;另一方面,有关当局又担心“储蓄”变为“投资”后,可能增加金融管制难度、扩大风险,于是千方百计地限制“储蓄”变为“投资”的速度。国家一度明确表示鼓励公民投资股市,但也多次对具有“公有身份”的投资者作出限制性规定,诸如“处级以上干部不得炒股”、“国有企业不得炒股”、“保险资金、社保资金不得入市”等等。这类规定尽管是阶段性的,有时是不得已的,但无疑起到了遏制人们投资意识的消极作用。如此政策表象,根子是对直接融资鼓励还是不鼓励的摇摆。
要扩大直接融资的比重,光靠所谓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不够的,还应当明确地诱导、鼓励公民和各类机构合规地参与股票市场。但很明显,我们的“投资诱导机制”是残缺的、不连续的。没有大量的储蓄资金转变为投资资金,大盘股上市自然十分困难,相对弱小的投资者群体自然会恐慌。
三、严重误读“接轨”,未找到“政、资分离”的模式和方法。从接轨来说,不少人(甚至政府高层)认为与股市国际接轨就是市盈率接轨、股价接轨,看到一些上市公司股票价格高出纽约股市、香港股市同类股票的价格,就认为应该通过打击投机来挤压泡沫,搞人为的数据接轨。
笔者多次对与国际接轨发表意见,在此不想赘述,只强调一点:只要一国的股市能够体现该国的国力,能够保持正常的融资、投资功能,维系了公众的信心,它就是合格的股市,也就等于接轨了。至于价格等因素,都是枝节。
从政、资关系来说,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必须与其作为资本持有人职能的关系至今尚未很好地厘清。这导致在处理国有股问题时出现太多的争论。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难以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也违背政府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原则、初衷和目标。
令人高兴的是,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国家统筹各方权益,以将部分国有股权向公众投资者让渡的方式,走出了国家作为股东与其他股东平等协商、谈判的勇敢之路。
工行A股等大型国有控股公司成功上市,是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思想实现空前变化的背景之下,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发展走上正轨的标志性事件,也是加强“投资诱导机制”和“投资者保护机制”的重要成果。由此,我国直接融资市场在总融资中的比重将加速提高,历史形成的缺课将得到补偿。不过,建立与中国经济运行特点相适应的资本市场发展模式,仍任重道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