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信任“帮”人抱小孩
早报讯(记者颜剑虹通讯员斌鹭)一名年仅16周岁的未成年少女小林,因未找到工作,竟先后拐卖两名男婴。近日,小林因拐卖儿童罪被集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小林老家在福建永春,去年初中毕业后就辍学外出打工,但因学历低没有找到工作,平时便四处混日子,来到厦门后暂住集美区杏滨街道马銮村某社。
2006年4月5日9时许,小林窜至集美区杏滨街道一家补衣店门口,见陈先生抱着6个月大的儿子小言在补衣店附近,便花言巧语骗取陈先生的信任,将小言抱在怀中。不过当小林欲将小言偷抱走时,陈先生听到小言的哭声赶紧将他抱回,小林未能得逞。
小林并不甘心,她在补衣店门口“守株待兔”。一小时后,见赵女士抱着儿子小豪到补衣店,小林上前搭讪聊天。骗取赵女士的信任,将小豪抱过来之后,小林趁赵女士不注意之机,将小豪偷抱走,并于当日在泉州长途汽车站以人民币11000元的价格将小豪卖掉。
2006年4月25日15时许,小林又窜至集美区杏滨街道何女士经营的店内,故技重演骗取了何女士的信任,“帮忙”照顾何女士2个月大的儿子小义,随后小林趁何女士不注意之机将小义偷抱走,并在集美区马銮村岑尾社以人民币10000元的价格将小义卖掉。
2006年4月26日,小林被公安民警抓获。公安民警于当晚11时许及次日凌晨先后解救出被拐卖的小义和小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