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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蒋昕捷原春琳)“在美国一直有一种说法:当中国企业自身受到严重侵害的时候,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就会更有效些,但事实似乎并非如此。”在近日举行的北京论坛上,中美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杰弗里·雷蒙说起了自己买福娃的经历。
前两天,雷蒙在所住宾馆的奥运会纪念品专营店里买了几套福娃,“作为玩具的确价格不菲,但是人人都知道,这里面包含了奥运会的特殊意义。”让雷蒙吃惊的是,他走在北京的大街上,几个抱着纸箱的小贩拉着他也在推销奥运纪念品,比如印着福娃的T恤衫,人民币8元一件。小贩说,买得多可以更便宜些。
雷蒙的经历引起了与会专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的反思。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寿康认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国内出台了《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已经形成了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但是目前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却与法律条文极不相称,郭寿康把这归咎于执行不力。
英国欧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陶景洲称,一方面是中国的不法企业为牟取暴利,公然仿冒造假,一方面地方政府又把这视为地方脱贫致富的手段,默许这种行为,使得国内一些地方成为尽人皆知的造假基地。陶景洲认为,必须将知识产权保护与地方官员的政绩挂钩,才能根本改变这种局面。
据与会的WTO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成员、商务部条法司前司长张玉卿透露,国家正在研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其中涉及到法规执行以及与地方政绩挂钩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