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46:31 东北新闻网新华网(宋景军 小满)据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人民法院介绍,缓刑期未满的宁城县农民常某因强抢民女当儿媳妇被撤销缓刑,日前被执行了3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宁城县五化乡村民常某之子欲娶本村范某之女为妻,但由于某些原因,范家一直不同意婚事,这使常某非常不满。 9月13日,常某潜入范家,欲把范某之女强行带回家,迫使范某答应婚事,却被范家发觉而报警,派出所依法将常某拘留。公安部门在审核该案时发现,常某曾在2003年9月3日因非法制造枪支被宁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为确定常某被判处的缓刑是否到期,办案民警到法院调取了常某的刑事判决书,查实常某的缓刑期截止到2006年9月13日,后经派出所进一步核实,案发之时距常某缓刑期满仅差半个小时。鉴于常某在缓刑期间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且情节严重,公安部门依法建议宁城县人民法院撤销对常某的缓刑,执行3年有期徒刑。
日前,宁城县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了常某的缓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新华网)[责任编辑: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