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发挥政治保证作用是农业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首要任务。
一、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纪检监察政治保证作用,必须准确把握工作定位
面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形势,适应农业部门特点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情况,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应注意把握“四个定位”:
1、监督。 重点对驻在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坚持党的宗旨,维护群众利益情况;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实施监督,努力防止和纠正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
2、服务。把维护党的纪律作为服务的主要实现形式:执行政治纪律,促进支农惠农政策和各项重大部署落实;执行组织纪律,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权力制约机构,推进决策公开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执行经济纪律,预防和整治权力滥用和商业贿赂等腐败问题,保证资源优化配置和资金安全运行;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3、协助。协助党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等重大任务的落实;
4、保护。以人为本,下功夫抓好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自律,不出问题;妥善处理来信来访、查办案件,保护广大群众和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保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纪检监察政治保证作用,必须着力履行监督职能
1、加强对新农村建设重要任务和政策落实的监督。加快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生产力是新农村建设的第一要务,也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根本保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关系新农村建设基础性、关键性、根本性的工作任务和各项惠农利民政策落实作为重中之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新农村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落实“两免三补”政策、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等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的执行情况实行重点监督,维护政令畅通。建立促进新农村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2、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推进方式和工作作风的监督。逐步完成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必须坚持科学的工作方式和良好的作风,加强这方面的监督至关重要。要协助党组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的教育,在理论联系实际的基础上认清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力求实效,不搞政绩形象工程,不搞等靠要,不搞假大空,确保新农村建设稳步扎实推进,真正成为惠及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要深入实际巡查,发现违背群众意愿,搞瞎指挥的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3、加强对新农村建设资源配置和权力运行的监督。建设新农村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中央和地方实施惠农富民政策的力度加大。农业部门直接掌管实施的项目、资金明显增多。防范权力滥用和违规违纪问题,确保资源优化配置,是纪检监察监督的重点。要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监管,建立科学论证、集体民主决策、纪检监察备案、定期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反馈和责任追究等程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备案制和招投标制度,直接参与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从实际出发,对重点项目资金开展廉政监督检查,针对问题下达监察整改意见,促进新农村建设资金安全运行和发展项目落实到位。
三、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纪检监察政治保证作用,必须突出维护农民切身利益
1、认真解决土地纠纷问题,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承包经营土地是农民的重要经济来源。农村实行“两免三补”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同时,受利益驱动,农村土地纠纷的矛盾增多。依法化解这些矛盾,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要求。要配合职能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并落实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的政策性措施。督促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实行土地承包规范化管理。要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办好“行风热线”节目,认真倾听并解决农民土地诉求问题。督察化解土地矛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力造成土地纠纷激化,影响和谐稳定的要依纪追究责任。
2、认真解决损害农民工权益问题,保护农民工享有公民平等待遇权。实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是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扩大农民增收空间和渠道的大战略。要加强对保护扶持农民进城务工各项法规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劳动保险、工作条件、工资标准和兑现等实际问题。纠正违法用工,落实司法救助,动员社会力量为农民工提供服务和保护。要依法严查损害农民工权益的重大案件,公开曝光处理,加强舆论监督,优化农民进城务工的社会环境。
3、认真解决农资假冒伪劣问题,保护农民生产资料正当消费权。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让农民使用优质高效的农业生产资料,是确保农业发展、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的一项经常性任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农民防伪打假的自觉维权认识。依法开展专项治理,整合社会力量,全面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和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违法案件,推动农资打假工作深入开展。
4、认真解决农民负担反弹问题,保护农民收益支配自主权。充分认识加重农民负担潜在因素依然存在,农民负担反弹问题时有发生的严峻现实,继续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积极推进涉农负担案件责任追究等项制度的落实。促进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管理,严格督查财政转移支付、村级资金补贴和对农民直接补贴等政策的落实,防范和纠正截流、克扣、挪用、拖欠等违纪违法现象,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作者为驻省农委纪检组组长)(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