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2006年9月22日,合肥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安徽和县原县委书记杨建国无期徒刑。长达156页的判决书历数了杨建国106起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239万余元、美元5800元及人民币113万余元、美元17326元、英镑290元、港币6706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一系列犯罪事实。 他先后收受100多人的330多次贿赂,少到1000元,多则28万余元,加上非法收受礼金高达78万余元。
他把“官场”当作市场
杨建国1955年生于肥东县,1997年底调任原县级巢湖市市长,2000年2月调任和县县委书记。走马上任后,杨建国着手施放“三把火”。其中的“一把火”是调整干部。许多干部千方百计讨好他。其中时任和县公安局局长的陈继江最为典型。公安部明文规定,公安局长不能由本地人担任。陈继江不愿意离开家乡和县,于是,2000年3次跑到杨建国家里,送给杨5000元,提出想到土地局当局长。2001年2月,杨点名让陈继江到土地局任局长。陈继江对杨建国感恩戴德,先后12次共送给杨2.2万元。不过,陈行贿的钱,都在单位报了销。而陈继江非法收贿或索贿61万余元。今年3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贪内助”帮夫“选”干部
从杨建国任巢湖市市长到和县县委书记,短短几年间,家庭财产有人民币627万余元、美元25626元、英镑290元、港币6700余元。其中大部分是杨建国受贿所得或者其他违法违纪收入。杨建国的妻子孟世芳见家里现金多了,就向他人放贷。杨家借款的利息收入多达110万余元,收取的房租也有23万余元。据了解,和县一些干部跑到杨家送钱,碰不到杨建国,就交给孟世芳,他们都知道,只要“枕边风”一吹,事情八成能办成。在杨建国的影响和放纵下,下级给上级领导送礼送现金在和县成风。一些干部在向杨建国行贿的同时,也大肆收受贿赂,如杨的得力干将:原和县县委常委禹成春,原和县公安局局长陈继江等10多人,后来也都因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被判刑。他们向杨建国进贡,都是慷公家之慨,以假发票在单位报销。
实名举报3年告倒贪官
和县的许多干部敢怒不敢言,惟独一位叫龚直(化名)的老干部挺身而出,从2002年开始,向纪检部门实名举报杨建国的种种劣行。但他的举报信发出不久,杨建国就知道了所有内容,扬言要好好整治龚直。龚直在外地工作的儿子4次接到威胁电话,龚直也是常常不敢回家住。但他坚持不懈地向纪检部门寄发实名举报信。两年过去,杨建国不但未被查处,反而盛传又要升官。2004年初,龚直索性背着铺盖到北京举报杨建国,终于引起了中纪委的重视。2004年10月,杨建国被“双规”。今年9月22日,合肥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杨建国无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