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湖北省物价局、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对全省教育收费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范围是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地区的农村学校的收费情况。 检查的时限是2005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对重大的乱收费行为,可追溯至上一年度。
本次检查有16项内容。其中,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重点检查违反规定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赞助费、择校费、借读费和转学费,以及组织学生统一订购教辅材料等问题;对高级中学,重点检查违反规定招收择校生和重复收取学费的行为;对高等学校,重点检查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点招费、定向费、建校费和违反规定收取专升本费、转专业费、重修费等问题;对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重点检查执行停止审批改制学校规定的情况,是否有截留挪用教育经费、以培训费或劳务费等名义向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单位违规收取费用等问题。
湖北省物价局表示,专项检查至11月底结束,如发现教育乱收费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他们将认真、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见习记者廖志慧、通讯员陈毅林、杨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