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用外语服务九成群众点头
首次评选“迎奥运文明示范窗口”敲定六条“杠杠”
早报讯我市将评选2006年度“迎奥运文明示范窗口”和“文明服务明星”了。这是我市近日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争创“迎奥运文明示范窗口”活动的实施意见》后的首次评选。 意见提出,“迎奥运文明示范窗口”要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对行业的测评要求,今年各行业达标率应为40%,明年达到80%,到2008年奥帆赛以前达标率达到95%以上。
迎奥运示范窗口
群众满意率90
%“迎奥运文明示范窗口”要符合实施意见中提出的要求:有行业服务标准或规范,并能很好落实;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挂牌服务,使用国家推广的普通话,使用文明用语,不说服务忌语,基本上能用日常外语进行会话;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满意率在90%以上,服务对象的责任投诉控制在3%。以下;环境整洁卫生等6项标准。
评文明服务明星
新市民也能参选
“文明服务明星”的评选范围为全市服务行业基层单位一线从业人员,本地、外地户籍的人员都可参评。参评者要从事服务工作3年以上,服务技艺精湛,专业知识丰富,熟练运用岗位服务外语和服务规范,获得过系统以上工作创新或技术竞赛的先进称号,个人业绩在省、市同行业名列前茅。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较高的群众认可度,使本岗位、本单位成为传播精神文明的“窗口”,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闵妤)
候选窗口明星
将向社会公示
各区市、有关单位精神文明建设主管部门可在各自行政区域或职能范围内组织考察推荐,确定申报单位和个人,以区市文明委或单位党组织名义于下月24日前向市文明办推荐申报。市文明办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考察核实申报单位和个人,确定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通过公示的“迎奥运文明示范窗口”和“文明服务明星”,将以市文明委的名义予以表彰,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责任编辑:亦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