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30日电 最近一段时间,随着金融衍生品大会的召开、股指期货仿真交易的推出和一系列相关法律的出台,股指期货成为资本市场上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近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接受中国金融时报采访时表示,发展金融期货市场,是市场多年的呼声和愿望,也是中国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保险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中国发展金融期货市场的条件已基本具备。
尚福林表示,一个期货品种的推出至少有两个必备的前提条件:一是相关产品的现货要有较高的市场化程度;二是相关产品的现货市场规模比较大。他分析,从中国金融领域市场化程度看,股权分置改革、利率市场化、汇率形成机制等重大金融改革的稳步顺利推进,为金融期货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基础。从目前可供作为金融期货产品的股票类、债券类以及外汇类现货市场的实际看,首先推出股权类金融期货产品较为符合中国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权类期货产品中,推出股票指数期货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一是随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基本完成,市场化定价机制进一步完善,股票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大为提高,同时股票市场对于利用期货市场来发现价格和进行风险管理的需求日益强烈。二是中国股票市场具备了推出股票指数期货的规模。目前中国股票现货市场已有1300多家上市公司,市值达到5万多亿元,市值占GDP的比例接近30%。而美国1982年推出股指期货时股票市值占GDP的比例是44%,德国1990年推出时的比例是21%,韩国1996年推出时的比例是29%。同国际市场相比,中国股票现货市场化程度和规模都已经具备了推出股指期货的条件。
尚福林说,从1999年开始,证监会就开始组织相关期货交易所就股票指数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期货品种进行研究,全面总结了国债期货试点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并对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金融期货的运行模式、监管执法、风险防范等问题进行了研究。2004年初,《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提出研究开发与股票和债券相关的新品种及其衍生产品。金融期货的研究准备工作提速升温,相关证券、期货交易所设立专门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研究、开发和技术准备。2005年,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启动和稳步推进,制约股指期货推出的制度性障碍逐渐消除,发展股指期货的时机基本成熟。证监会提出设立专业交易所发展金融期货的建议并得到国务院同意,在2006年初正式启动了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筹备工作。
他表示,目前,相关法规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基本就绪,市场架构和各类机构参与模式基本明确,产品设计、规则制定及技术准备基本完成,投资者教育和培训工作渐次展开,推出股指期货的各项准备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尚福林说,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重点做好相关法规和制度层面的准备和推进工作。一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修订工作,出台相关配套办法,制定各类相关业务资格的标准和审核程序,开展各类审核工作;二是建立与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管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多方协作的集中统一监管体制;三是推动各类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制定相关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期货的内控制度,完善风险控制机制。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要继续对期货合约和业务规则广泛征求市场意见,开展技术系统测试和模拟交易,中国期货业协会等行业自律机构要积极配合做好投资者教育等工作。(李侠徐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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