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0月30日讯 经重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的《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新闻发布办法》,目前已正式颁发施行。该办法规定,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五项主要工作内容可采取六种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新闻发布。
根据办法规定,需要进行新闻发布的这五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情况;在渝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情况;社会关注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相关的热点问题;其他需要发布的消息等。在对以上五项主要工作内容进行新闻发布时,可采取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集体采访、个别采访和发布新闻稿等六种主要方式进行。办法同时规定,从我市人大工作实际出发,设定两级新闻发言人,即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新闻发言人由每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筹备组(秘书处)的负责人担任;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由市人大机关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新闻发言人可直接发布新闻,也可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发布活动,回答记者提问。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处有关负责人说,重庆直辖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多次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和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新闻发布活动,但由于没有这方面的相关制度,在实践中做法也不规范统一,影响了新闻发布活动的针对性、新闻性和有效性。该办法的颁发施行,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新闻发布工作,加强人大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宣传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成就等。(廖灿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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