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30日电 日前,黑龙江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黑龙江省经济委员会下发《黑龙江省诚信建设示范企业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将将对我省诚信示范企业进行评定。
通知称,为进一步加快“诚信龙江”建设,引导和规范企业信用行为,树立诚实守信典型,营造社会信用氛围,经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诚信示范企业评定工作。 经有关地区、部门、行业将符合评定标准的企业推荐给省诚信办。经省诚信办与省经委考核评定后,公布第一批诚信示范企业名单。联系人:栾忠洋,鲁猛。电话及传真:0451—82626377,0451—82641002作者:来源:东北网编辑: 岳同明 国 内 国 际科 教 娱 乐社 会 体 育专 题 法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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