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想一夜暴富当劫匪 抢走轿车还勒索10万
本报记者 王占艳 通讯员 强振超
夜幕降临,西装革履的老板驾着名车停在路旁。突然,三名陌生人强行拉开车门,一把冰冷的手枪顶住了他的脑门。昨日,三名横行一时的劫匪分别被福州中院以抢劫罪、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和20年、17年的有期徒刑。
福州仓山区的刘某栋、刘某弟和晋安区的谢某伟,妄想一夜暴富,干起了“拦路虎”的匪事。2005年11月9日晚,三人在晋安区岳峰桥边,抢走黑色蓝鸟牌轿车,并劫走了被害人身上现金300元及诺基亚手机。后因嫌钱少又将被害人绑至红庙岭垃圾场附近,向其家属勒索10万元赎金,得手后才放掉人质。
怕引起警方的注意,刘某栋提出转移方向,到长乐寻找目标,抢劫起出租车司机。2005年12月22日晚,三人正在某大酒店密谋时,被晋安警方当场擒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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