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老龄委公布“十一五”期间老龄事业规划草案
本报记者贾运华报道 5年内,各区县均将建1所有200-500张床位的区级老年福利机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报销也将转移到街道或乡镇社保所。
昨日,市老龄委公布了“十一五”期间老龄事业规划草案。 据老龄化趋势分析,到2010年老年人将达到250万,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5.2%;2020年将达到350万,即5个人里有一位老年人。未来5年,北京将从经济保障、医疗服务、服务设施、精神生活等方面加强老龄事业建设。经济保障:
1、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形成多缴费多受益的激励机制;将最低交费标准调整到本市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到2010年,全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将达到95%。
2、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报销转移到街道或乡镇社保所。
3、老年人不承担社会集资;城乡贫困家庭老年人去世,将减免丧葬殡仪服务费用。
医疗服务:
1、城市“三无”老人及农村“五保”老人和已纳入医疗救助的城乡贫困老人,报销比例将适当提高。
2、农村“五保”老人和贫困老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可按规定帮助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资金。服务设施:
1、到2010年,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总床位达到5万张,每100名老人平均拥有2.3张以上的床,是现在的近一倍。2、各区县均建立起1所200-500张床位的区级老年福利机构。
3、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2万张,占全市总床位的40%。
4、到2010年,为城区“空巢”老人安装紧急医疗救助呼叫器。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