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某中学3名高三学生,听说同住一屋且有亲戚关系的一对成年男女关系暧昧,通过精心预谋借公开其隐私为名,向当事人成功敲诈1.5万元。在将之挥霍殆尽后,他们竟然再次合伙绑架受害人之女勒索10万元。
昨日,珠海市香洲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通报,涉案3名中学生已被提起公诉,其中2人作案时未满18岁。
绑架少女勒索10万元
日前,住在同一屋檐下且是亲戚关系的刘先生和魏女士,先后接到勒索电话和手机短信,称刘先生的女儿小娴已在其手上,要求他们立即准备10万元赎人,否则未成年的少女小娴将有生命危险。
魏女士接绑架勒索电话后立即报警,警方接报后迅速展开侦查。当晚8时许,在中山市某镇,警方成功解救人质小娴,并擒获当时正在小娴身旁的犯罪嫌疑人珠海某中学高三学生曾某。随后,曾某的同伙、同班同学林某和利某也被相继抓获。
借助网聊诱绑少女
据嫌犯事后交代,为向小娴的父亲刘先生勒索,林某等3学生从4月底就开始谋划,3人以QQ网聊方式先与受害少女取得联系,并骗取其信任再借机实施绑架。
经过多方打听,三嫌犯成功获取小娴QQ号。案发当日下午,林某冒用小娴的朋友小凡(化名)的名义,通过QQ网聊方式与小娴取得联系,并相约一起出去玩。随后,曾某冒充小凡的表哥,在珠海市拱北一书店与小娴碰头,再将她骗至香洲区某工业区将其绑架。为躲避被抓获,曾某随后不断变换看押人质的地点。
林某得知绑架得逞后立即给小娴的父亲刘先生和亲戚魏女士打电话勒索,同时通知同班同学利某购买食品并到中山市准备好房间,用于关押人质,随后指使曾某将被绑架少女劫持到中山。魏女士接到勒索电话后报警,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迅速组织干警展开缜密侦查。当晚8时许,当曾某押送被绑少女小娴路过中山市十四村村口时,被警察抓获,人质小娴同时被解救。
曾结伙敲诈得逞
珠海警方通过审讯3名少年嫌犯意外得知,此次实施绑架的3名嫌犯此前已向受害少女的父亲刘先生和亲戚魏女士勒索5万元,并且得逞,获得1.5万元人民币,而在敲诈来的钱财挥霍殆尽后,三嫌犯便再次合谋绑架小娴,企图获得更大一笔钱财。
据透露,今年1月初,林某听同学提起“小娴的家长做生意很有钱,她爸爸与在他家住的一名女子关系暧昧而且很复杂”,挥霍惯了的林某得知此消息后如获至宝,觉得“凭公开魏某与刘某不轨行为可以敲得一笔钱财”,便伙同同宿舍的同学曾某和利某预谋勒索钱财。三人一拍即合,来到受害人家附近蹲点守候,企图拍下魏女士与刘先生暧昧行为的照片用来敲诈勒索。但是几次蹲点后却没有拍到他们想要的照片。当月8日,失去耐心的林某直接打电话给魏女士和刘先生,向他们共同索要5万元,声称不给钱就公开他们的隐私,搞臭他们。
最后,魏女士和刘先生被迫同意支付1.5万元。在成功敲诈到一笔钱财后,三嫌犯当日便立即将钱取走并分赃。
经查,嫌犯曾某实施敲诈勒索时未满18周岁,利某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未满18周岁。检察机关日前以敲诈勒索罪、绑架罪依法对3人提起公诉。
警惕未成年人犯罪成人化
未成年人的犯罪从前些年的小偷小摸、打架斗殴,已经演变为抢劫越货,再到现在绑架勒索;十多岁的未成年人身上却浸透了成年惯犯的狡诈。几名未谙世事的少年,不但绑架了人质,还学会了频繁转移人质,网络联系等反侦查手段;身为中学学生却娴熟地掌握了偷拍、揭露隐私等下三流手段而且敲诈成功。
很显然,他们并非天生会作案,在他们走向犯罪的过程中,不良的影视作品、网络游戏、周遭的社会环境提供了不良示范。
要筑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火墙,不能只依靠司法力量,社会、学校和家庭需要更多地承担育人的职责。(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桂兴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