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日报记者张雪峰)昨日,在市政府常务会上,听取市财政局关于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及贯彻意见的汇报时,市长王鸿举强调,乡镇政府要坚持不招商、不举债、不增编的“三不”原则,并逐步建立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
5年内不新增编制和人员
为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市政府决定,将原“重庆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重庆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也相应变更为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乡镇机构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市财政局局长马千真在汇报时表示,当前,我市将在乡镇机构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精简机构和人员工作,切实做到5年内乡镇不新增编制和人员。
市政府要求,市级部门要大力支持乡镇改革,不得以机构“上下对口”,或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年终考核等手段,干预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为乡镇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以乡镇机构改革为契机,创新农村工作机制,规范乡镇政府行为,为农民提供更好、更多的公共服务。
逐步偿还乡镇欠债
今年底,我市将全部清偿“普九”欠债,进一步减轻乡镇政府负担。市财政也将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市政府制定的乡镇政府运转和农村基层组织运转保障标准,确保其正常运转。
同时,市政府将进一步探索完善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在清偿“普九”欠债后,将市对区县(自治县、市)“三奖一补”和一般转移支付增量继续作为偿债资金来源,按照教育、卫生、公益事业的顺序,继续执行乡镇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并着手建立政府性债务统计监管系统。
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说:“对乡镇政府性债务要进行严格区分核实,乡镇干部吃喝产生的债务,政府不能埋单!”
乡镇严守“三不”原则
听取汇报后,王鸿举指出,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中,乡镇政府应该坚持不招商、不举债、不增编的“三不”原则。对外来投资者,乡镇政府应热情接待,但要把具体招商事宜交给区县(自治县、市)政府部门推进。
“乡镇政府不能以任何理由增加编制。”王鸿举说,乡镇机构改革中产生的空余编制,应优先使用到乡镇公安派出所建设中。
此外,王鸿举强调,要逐步在农村建立低起点的低保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在清偿政府欠债中,严格核实产生债务的原因,防止贪污腐败,并形成一套制度,避免拆东墙补西墙。下一步工作中,乡镇政府不得乱搞接待,不得举债搞建设,避免产生新的债务,对农村的投入则主要用于农村交通、水利设施建设和村活动室建设。
来源: 华龙网 2006-10-31 05:37 编辑: 亦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