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东亮)昨天,市安监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等五个涉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规定,并将于明年4月起实施。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五个规章是政府发布的强制性规章,企业必须执行,并达到其要求的标准,否则将被重罚甚至停业。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介绍,五个规章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管理共性问题做出了一致性规定,例如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播放双语应急广播等。规章还对不同行业企业做出了专门规定,例如商业企业促销、文化企业人流量控制装置等。规章确立了综合监管、专项监管和行业监管相结合的体制,3个方面相互衔接、互不重叠、互不替代。规章专门规定了行业监管部门的职责和行政处罚权。
副市长陆昊在讲话中说,制定和颁布五个规章有利于首都和谐发展,有利于促进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政府集中全社会的智慧,通过制定规范、标准、法规,指导企业改善安全现状,将推动整个社会安全生产现状的好转。
陆昊要求市安委会尽快落实五个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在11月底前让各生产经营单位知晓政府规章的内容,利用5个月的整改期将企业不符合规章要求的地方整改到位。由于五个规章已经是强制性地方法规,如果不能达到规章要求,将面临规章严厉的制裁,情节严重的将被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关停处理。RJ1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