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最近一些地方发生的腐败“串案”“窝案”表明,领导干部如果把自己当成个别特殊利益者的代言人,甚至不惜出卖手中职权,形成权力和资本的结盟,必然催生腐败,导致良知的沦丧和公平正义被出卖。
例如,有的领导干部在国资重组、土地出让、政府管理的公共资金使用等过程中,为某几个“老板”摇旗呐喊,又打招呼又开优惠条件,甚至在原本必须一视同仁的政策上也量身定制,一再给予特殊关照。不明就里的人开始被那些听起来冠冕堂皇的理由所蒙骗,事后人们从那些害群之马的胆大妄为背后,看到的是赤裸裸的贪赃枉法。
市场交易的原则被某些变了质的领导干部用到官场上,他们“无利不起早”,与那些被视作“铁杆兄弟”的“老板”形成权力寻租的默契,狼狈为奸。这些腐败分子知道,为“老板”攫取的国家资产中有自己的一杯羹,因此为“老板”帮忙就是为自己,保护“老板”就是保护自己。他们见了老百姓什么时候都忙,见了“老板”什么时候都有空。一旦“老板”的利益受损失,哪怕是舆论的一点点微词对其不利,这些手握大权的官员马上会“理直气壮”地加以保护或回击。
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一旦与某些利益群体的资本相勾结,形成“权贵资本”,必然严重吞噬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社会公平和正义。更为严重的是,这种“权贵资本”如得不到有力遏制,如果听任其渗透到党和国家的肌体内,必将对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形成巨大危害。
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党内决不容许危害人民利益以博个别“老板”欢心的行径出现,更不容许钱权勾结搞腐败联盟。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各种制度和机制建设,严格责任追究,严查各种漏洞,严惩腐败分子,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和道德修养,让各级领导干部时刻牢记自己是党和人民的勤务员,必须站对自己的位置,抵制各种诱惑,决不能将自己绑在“老板”的“战车”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