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上午,内江市民张先生向记者反映:有人在该市城区文英街一带摆摊叫卖用硬币打制的戒指。
记者来到该市城区文英街口,见到一名40多岁的妇女坐在人行道上,腿上放着一个木箱子,里面放有大量“硬币戒指”,上面写着“硬币打制、最新款式、永不褪色,不和铂金比价,敢同铂金比美”等字样。 据该妇女称,她是从成都进回的货,每枚戒指都是由一枚1元面值的硬币打成。而记者注意到,该“广告”上标明的每枚戒指售价却是6元。当该妇女发觉有人在拍照时,马上收起木箱子,起身离去。
记者走访了该市人民银行货币金银科。据该科郑科长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第四十三条指出,“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郑科长表示,希望市民对此类毁损人民币的行为进行举报,他们将联合公安部门进行严厉查处。文/图杨林记者田富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