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出台全国首个地方性的学校安全管理办法
为确保学校安全,消除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德阳市近日出台了《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了公安、教育、文化等22个涉校部门的工作责任和具体追究办法。 据悉,这是全国第一个地方性的学校安全管理办法。
据介绍,德阳将22家涉校单位都纳入了领导小组成员,除了公安、教育、文化、卫生、环保等部门外,负责干部管理监督考核的组织部、人事局,负责经费保障的财政局,负责“平安家庭”创建的妇联等都是成员单位。为配合“追究办法”的实施,德阳出台了专门的文件,明确了这22家单位具体的责任,用领导小组负责人的话来说,就是现在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学校安全工作从体制上有了保障。
责任追究共分7大类:告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限期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职辞退、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告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这3种追究由领导小组决定并监督执行;限期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职辞退、党纪政纪处分这3种追究由领导小组提出建议,由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凡是被追究责任的单位,由市政府目标办在年终考核时扣除相应的分数。
昨日,德阳城区一所小学校长在接受采访时高兴地说,这样的追究办法对学校安全来说太重要了,以前,学校的安全工作全部压在学校身上,现在让相关单位各施其职,学校就能将更多的精力用来抓教学质量。
记者苏定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