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芝罘区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制止和查处假冒台湾水果行为”的通知,对市区大润发、振华量贩超市进行检查,未发现假冒台湾水果。
据介绍,假冒台湾水果主要有以下情况:一是台湾果农到大陆承包果园,租赁土地,开垦荒地,用带来的台湾水果种子和栽培种植技术生产的水果;二是福建、广东、海南等地的一些果农引进台湾水果的种子和栽培种植技术生产的水果;三是沿海省区一些水果生产者和经营者将本地生产的水果假冒台湾水果销售。
工商部门要求凡经营此类水果的业户,建立专门的台湾水果经营台账,凡是销售非原产于台湾的水果,均需在包装物和价格标签上注明产地。(刘辉银涛)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查处假冒台湾水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