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东盟关系原则
1975年,中国正式承认东盟的存在。1978年11月,邓小平访问东盟三国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访问期间,邓小平强调中国政府和人民愿意加强和发展同东盟国家的友好关系,建立经贸和科技交往关系。 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与东盟关系平稳发展,经贸合作不断扩大,但南沙群岛领土主权纠纷成为双边关系的难题。中国政府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和平解决倡议,为稳定双边关系创造了条件。
1985年7月,中国同印尼签署了“谅解备忘录”,恢复了长期中断的直接贸易。1988年11月,中国总理李鹏在访问泰国期间发表了中国政府建立、恢复和发展同东盟国家关系的四项原则。1990年至1991年,中国先后与印尼复交,与新加坡和文莱建交。1991年7月19日,中国外长钱其琛应邀第一次参加了在吉隆坡举行的第24届东盟外长会议,开始与东盟对话。2003年10月,中国政府宣布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并与东盟签署了宣布建立“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
中国加强和深化与东盟的互利合作双边关系的具体措施和步骤
2003年10月8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第七次中国与东盟(10+1)领导人会议上发表讲话,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双边关系的具体措施和步骤,其中包括加强政治对话,增进相互信任;深化经贸关系,促进共同发展;巩固安全合作,维护地区稳定;开展科技交流,实现优势互补;拓展全面合作,造福双方人民;加强协调配合,创造稳定环境等。
2003年10月7日,温家宝总理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首次东盟商业与投资峰会上发表题为《中国的发展和亚洲的振兴》的演讲时强调,积极促进亚洲的发展振兴与和平稳定,是中国的既定方针。“睦邻”、“安邻”和“富邻”是中国实现自身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就中国与东盟关系进入全面发展的新阶段提出的几点建议
2002年11月4日,中国总理朱镕基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的第六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并发表讲话,就推动中国与东盟关系进入全面发展的新阶段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启动中国和东盟自由贸易区进程,推进双方全面经济合作。
第二,启动湄公河流域全面开发合作,促进东盟一体化进程。
第三,启动中国与东盟非传统安全领域全面合作,维护地区和平与安全。
中国就10+3进一步提高合作水平提出的几点看法和倡议
2002年11月4日,第六次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中国总理朱镕基就进一步提高10+3合作水平提出一些看法和倡议:
一、深化经济和金融合作 发展经济是东亚各国的首要任务,10+3应继续以经济合作为重点。中方支持进一步落实“清迈倡议”,我们已同泰国、日本、韩国和马来西亚签署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并将继续与其他国家进行商谈。中方举办的第一轮共四期10+3财政和金融政策培训班,受到各方欢迎。我们决定再为10+3国家举办第二轮共四期这方面的培训班。
二、拓展政治和安全合作 当前,恐怖主义等跨国犯罪日益成为本地区各国面临的现实问题。随着经济合作不断深入,10+3应逐步启动政治和安全领域的合作,中方提议召开10+3打击跨国犯罪部长会议,得到各方同意,这将成为本次会议的成果之一。中国还将与东盟领导人发表《中国与东盟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以共同应对面临的新挑战。
三、加强合作机制建设 10+3框架内已陆续建立了外交、财政、经贸、农林、劳工和旅游共6个部长级会议机制。中方支持在其他领域也逐步建立合作机制。我们欢迎东盟关于召开10+3环境部长会议的建议。为促进本地区国家之间的贸易便利,我建议成立10+3海关合作工作层机制。
四、加强各国人民之间友好交往 10+3合作应逐渐由政府主导阶段,扩展到政府和民间共同参与、相互促进的阶段。我提议于明年上半年在云南省昆明市举办东亚城市市长论坛,希望这一论坛能为推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10+3合作起到积极作用。
中国就10+3发展问题提出的几点建议
2002年7月30日,东盟与中国、日本和韩国(10+3)外长会议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市举行。中国外交部长唐家璇在会上指出,10+3合作起步时间不长,实质性的合作刚刚迈开步伐,合作水平总体还比较低。如何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变化,进一步提高合作水平,保持不断发展的势头,是10+3面临的主要问题。唐家璇就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10+3应在以经济合作为重点的同时,逐步拓展新的合作领域。在去年10+3领导人会议上,根据“9·11”事件后的新形势,朱鎔基总理提议10+3逐步开展政治安全合作,并首先从非传统安全领域着手。鉴此,中方建议召开10+3打击跨国犯罪部长级会议,以促进10+3国家在此领域的合作。合作范围可包括打击恐怖活动、毒品犯罪、非法移民、跨国刑事犯罪、金融经济犯罪、计算机犯罪和邪教组织的犯罪等方面。
二、进一步加强各个合作机制之间的协调。目前10+3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并建立了相应的合作机制,但各机制之间还有待加强协调。三国之间也需就各自与东盟合作的进展加强沟通,以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推进最有效的合作。
三、以10+3为主渠道,推动东亚区域的整体合作。1999年在马尼拉召开的第三次10+3领导人会议发表了《东亚合作联合声明》,将东亚合作明确作为10+3合作的目标。随着10+3的发展,各国之间认同感加强,合作意识逐渐形成。因此,中方支持东亚合作不断发展,支持东盟在其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东盟在新世纪初合作的几点设想
2001年7月26日,中国外交部长唐家璇在河内举行的中国--东盟对话会议上发表讲话,提出了中国--东盟在新世纪初合作的几点设想:
一、充实睦邻互信伙伴关系内涵,进一步提升双方政治关系水平。中方支持东盟奉行的和平、自由和中立的政策,对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持积极态度。中方支持东盟建立东南亚无核区的努力,希望东盟与五核国的磋商尽快取得一致,中方争取尽早签署该议定书。
二、深化全方位的互利合作关系。中方建议在双边合作的基础上,根据中国与东盟自身的发展目标和各自优势,将农业、人力资源开发、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信息通讯和相互投资这五大领域确定为新世纪初中国与东盟合作的重点投入领域,以更为有效和集中地利用双方的资源和力量。在其中已具备较好合作条件和基础的领域,如农业,还可以考虑制定中长期的合作行动计划。
三、加强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协调与合作。双方尤其应加强在“10+3”中的合作,推动东亚合作不断取得进展。在非传统安全领域,如缉毒、打击走私和非法移民等方面,中国愿与东盟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并为此作出中国的积极贡献。今年8月,中、老、缅、泰四国将在北京召开部长级禁毒会议。中国-东盟双方在文化、新闻等领域也有着广阔的合作空间。
中国政府关于中国与东盟在21世纪发展双边关系的努力方向
2000年7月28日,中国外交部长唐家璇在东盟与对话国会议上发表讲话,在谈到中国与东盟国家在新世纪发展双边关系时说,中方愿与东盟国家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保持各层次、包括高层交往的势头,进一步增进相互了解与信任。除政治对话外,中方愿增进与东盟国家的双边安全对话。
二、下大力气,重点推进在经贸、投资、金融、科技、农业、工商等领域的互利合作。
三、中国将继续对《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东南亚无核区条约》议定书予以积极回应。
四、加强与东盟在地区和国家事务中的协调与合作。重点之一,就是推进东盟与中国、日本和韩国(东盟10+3)合作。
中国政府关中国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关系的看法
1997年8月26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鹏访问新加坡时发表了题为《加强互利合作促进共同繁荣》的演讲,讲话中就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关系发表了几点看法:
一、中国将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中国的对外开放政策是全方位的,不仅对发达国家开放,也对发展中国家开放。中国一贯奉行睦邻友好的政策,特别重视同东盟国家发展友好合作关系,并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
二、中国和东盟国家要拓宽合作领域,做到优势互补。中国同东盟的经济合作要不断开辟新的渠道,合作的领域要进一步拓宽,合作的方式要更加灵活多样。双方已经在经贸、科技、金融、信息、管理等领域进行了良好的合作,今后还可以在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转让、消除贫困、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合作。中国欢迎东盟国家继续到中国投资办厂,中国的市场继续向东盟国家形式开放。
三、中国和东盟国家要加强金融领域的协调与合作。中国和东盟应加强信息交流,互通情况,抵御国际金融投机;应该认真总结、吸取国际上曾经发生的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保持高度警惕,强化金融管理,完善金融制度,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金融风险,保证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中国和东盟国家的合作要着眼于二十一世纪。中国和东盟需要牢牢把握双方利益的共同点,把互利合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中国和东盟开展互利合作,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面向二十一世纪的长远大计;不是仅仅着眼于本地区,而是面向世界的;不仅对双方的经济发展有利,而且有利于亚太地区乃至全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也是世界政治多元化的基础。
中国政府关于建立、恢复和发展同东盟各国关系的4项原则
1988年11月10日,李鹏总理在访泰期间宣布了中国政府建立、恢复和发展同东盟各国关系的四项原则,即一、在国家关系中,严格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二、在任何情况下,都坚持反对霸权主义的原则;
三、在经济关系中,坚持平等互利和共同发展的原则;
四、在国际事务中遵循独立自主、互相尊重、密切合作、相互支持的原则。中国希望东盟国家稳定、繁荣、团结。支持东盟关于在东南亚地区建立和平、自由和中立区的主张,尊重东盟各国建立东南亚无核区的愿望,支持东盟各国间的合作,并愿与东盟各国一起为东南亚的和平与发展而努力。 (责任编辑:宛振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