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岁的女子张玲美(化名)以帮找门脸房和工作为名,先后诈骗老同学10万元。近日,专门“杀熟”的她被丰台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
2002年4月,张玲美听说同学赵先生想给女儿找工作后,她以能帮忙安排到公安局为由,以“报名费”、“疏通关系费”等为名目,先后8次诈骗赵先生4万元。
警方随后查明,专门杀熟的张玲美还诈骗了另外一名同学。2004年4月,张玲美得知下岗后的同学吕先生想租房办摄影室后,便帮吕先生找了一个酒家。在谈成租金后,她要求吕先生将一年的租金6万元现金交给她,她再开转账支票交给老板。但她想尽各种借口始终不给这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