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里比较流行的一个词就是肖像权。虽然影楼里不存在肖像权的问题。可是自己的底片却很难自己做主,如果要取回自己的底片,必须要交费从影楼那里购买。这似乎成了现在影楼市场里的一个行规。
昨日,福山区的王珍珍女士给记者来电,她的遭遇就很有代表性。 不久前,她在南大街附近选了一家规模颇大的婚纱影楼,在服务小姐不厌其烦的推介下,她终于选中一套价值4000元的数码婚纱照,并在一份《摄影预约单》上签了字;拍摄在次日进行,化妆、布景……一切顺利,摄影师一共为他们拍了200张婚纱照。
4天后王珍珍从200张照片中精心选出45张样片进行加工制作。突然想到剩下的155张,“这些照片不是不好,我们都很喜欢,在挑选时好几次拿不定主意。最后我提出,能不能把这些照片都拷贝带走。”
但影楼负责人却回答:剩余的照片归本公司著作权所有,这已经在《摄影预约单》里做了规定;要照片可以,必须以每张30元的价格购买。
“删除总可以吧?”王珍珍说。影楼回答是,顾客要求删除也必须支付每张30元的费用,否则公司负责保留一个月后删除。“这明明是我们的照片,所有权是我们的,我们已经付了4000元,怎么就变成了影楼的?”王珍珍百思不得其解。
底片究竟该不该免费给消费者?影楼也有自己的说法:虽然照片上是消费者的肖像,但我们的摄影师在拍摄过程中附加了很多自己的创意,另外,底片是经过艺术处理的,这里面都有摄影师的劳动,再说,现在底片收费已成了这个市场的一个规矩了。
影楼的底片收费问题已成了新人关注的焦点,最让新人们所不理解的是,现在摄影师都用数码相机,在电脑里存多少张都行,至于底片处理问题,那也不是难事,为什么要收取高额费用呢?
其实,针对这个不成文的行规,早在去年就已经有人开始叫板了。2005年,云南丽江的蒋志刚、张新菊夫妇就打赢了一场这样的“特殊”官司———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作出二审判决:夫妇俩拥有昆明某影楼为其拍摄的婚纱照片的所有权,影楼对其剩余照片进行有偿出售的“行规”实属违法。消费者的胜利将影楼长期奉行的“合理行规”挑落马下,它立即引发了影楼业内的大地震,也在消费者中引起强烈反响:那些被某个行业、部门认定为合理合法并被我们习惯接受的行规条款,真是合理合法吗?记者 董健
你是否遭遇过拍婚纱照的尴尬?你如何看待我市婚纱影楼这个市场?请你致电6030121讨论。编辑:傅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