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0月30日讯 近日,一名张姓消费者在火车上花10元钱购买了一包袜子。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同样的袜子在一天以后10元可以买到3包。消费者普遍反映,列车购物出现问题后,有关部门却无法受理,这样的监管“真空”该引起重视了。
10月28日,枣庄的张先生乘坐北去的4908次列车出差,刚上车坐定,一个人就开始兜售一种保健袜子,声称这种袜子属高科技产品,不仅吸汗除臭,还耐磨。为了证实这一点,兜售者在现场用铁刷子猛刷袜子,并且将袜子的两端固定在行李架上,然后整个人拽着袜子悬空倒立,以展示袜子的弹性和韧性。当时,一节车厢内有六七位乘客购买了袜子,张先生也买了一包。
10月29日下午,当张先生乘坐N461次列车返程时,同样的场景又出现在车厢里,但这一次的价格却是10元钱3包。这让张先生懊恼不已,连呼上当。
30日,张先生将袜子拿到枣庄工商部门进行鉴定。据工商人员介绍,从袜子的外包装上看,没有标明生产厂址和产品所含主要成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因此不符合产品质量法要求。
很多消费者反映,在火车上购买食品后,索要发票或收据时,对方根本无法提供,有的食品一旦发现变质再向消协投诉时,消协均因消费者不能提供发票或相关证明而难以受理。对此,很多消费者困惑:难道在火车上购买商品就无法保障自身权益吗?
对此,省消协消费指导部的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火车上购物要谨慎,由于火车跨地域运行,火车上出售商品本身流动性强,一旦有质量问题,退换很难保证。这也给工商部门处理类似投诉带来一定困难,消费者维权成本较大。而山东信义律师事务所韩文勇律师表示,火车上销售商品在一定程度上处于监管空白,应引起有关职能部门的关注。(记 者 郝爱萍通讯员 张冬磊 满仓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