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州、开封等7市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需经国土资源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后,由省政府按项目组织实施;减少企业非生产性用地,严禁建设所谓“花园式”企业。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近日下发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我省土地管理特别是土地调控中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从调整利益机制、完善责任制度和健全法律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从严管理的具体措施。
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包括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际用地超过计划的,扣减下一年度相应的计划指标。除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省重点项目及符合法定条件的单独选址项目外,其他项目需要修改或调整规划的一般不得涉及基本农田。减少企业非生产性用地,严禁建设所谓“花园式”企业。
根据国家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的调整,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7市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将依法由国务院分批次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要提前筹划,提出科学合理的用地需求,每年由省政府汇总后一次申报,经国土资源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后,由省政府按项目组织实施,实施方案报国土资源部备案。严格实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责任制。
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具体规定,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以及土地调查、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对违规减免和欠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要进行清理并限期追缴。逾期未缴的,暂停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
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的,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追究有关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记者栾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