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哈尔滨10月30日电(记者呼涛)哈尔滨市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重新制定的《哈尔滨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办法》,以应对城市中医疗、医药、化学等危险废物增多的趋势以及与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类似的环境应急事件,保障百姓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办法》规定,对于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的单位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消除、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或者未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做好预防,以及未按规定报告的环境违法行为,设定“双罚制”,即规定不仅对环境违法的单位进行处罚,还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各类有直接责任的人员设定一定数额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