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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30日),广东省公路局有关负责人独家向记者透露,根据交通部、财政部通知精神,2007年度公路养路费将继续征收。广东省公路局决定,全省各级征稽机构将从今年12月11日起,开始征收2007年度公路养路费。这意味着酝酿已久“用燃油税取代养路费”的税改思路再次搁浅。
据该位负责人透露,与往年相比,我省2007年度养路费的征收有两个特别之处:一是统缴期大幅度延长。以往统缴期一般在12月31日前,为方便车主,2007年度养路费的统缴期延长到2007年4月10日,统缴期内一次性交缴全年养路费按10个月计征;二是年底最后三天与银行对账,暂停收费。为了与各家收款银行进行年度结算,2006年12月29日至31日三天,全省各级征稽机构,集中与各家收款银行进行对账,暂停收费。2007年度公路养路费将继续征收
省公路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各位车主,要密切留意2007年养路费的征稽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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