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0月30日专电(记者 朱旭东)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了解到,从2007年起,江苏省内新扩建的公益性墓地一律实行树葬、花葬、骨灰堂安放等少占地或不占地的生态葬法。
根据江苏省民政厅的部署,今年年底前,省内各市县要根据行政区域人口基数、年死亡人口数、殡葬设施辐射范围和殡葬改革需要,科学制定辖区殡葬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