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厦门10月30日专电(记者胡苏)自11月1日起,厦门市20多万户农民若因灾害造成房屋损失,每户将可获得保险公司最高1万元的限额赔偿。经市政府授权,日前厦门市、区民政部门分别与人保财险公司签订了协议。
据悉,该保险将试点3年,政府每年为每个农村住户支付10元保费,为全市22.1279万户农村住户的住房投保,共计投入保费221.279万元,累计保险金额为22.1279亿元。保险期限为1年。
人保财险公司在受灾农房理赔时,统一按间计算。每间平房完全损毁,赔偿人民币2500元;楼房楼上、楼下两间完全损毁合计赔偿人民币5000元(各人民币2500元);每间厨房完全损毁赔偿人民币1600元。部分损失按实际损失程度计算。由于遭受冰雹、台风、暴风、龙卷风使房屋瓦片损失的,每间房屋瓦片全部损失的,赔偿金额为人民币1200元;瓦片损失在人民币50元以下者免予赔偿,每户的瓦片赔偿以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为限。不论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每户赔偿金额均以保险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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