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苏家屯区陈相镇沙河乡农民罗子发,面对自家的田地愁眉不展。原来他开春时不慎购买了“问题种子”,造成庄稼减产。10月30日,由于苏家屯区工商局陈相工商所帮他维权,罗子发终于转忧为喜。
罗子发今年春天时种了8亩玉米,原本应该产4800余公斤,却只产了1600多公斤。 眼看着别人家一车一车地往家拉玉米,老罗的心情可想而知。
老罗认真查找了减产原因,最后确定问题出在玉米种子上。于是他找到当时购买种子的商店———当地一农资经销部。不料经销部负责人李某查看老罗购买种子的信誉卡后,强调他的货都是正规渠道进的,票证齐全,不可能存在质量问题。老罗想自己去做种子质量鉴定,但3000元的鉴定费用又让他犹豫。在旁人的提醒下,老罗想到了工商部门,于是他来到陈相工商所进行投诉,要求农资经销部赔偿其减产损失。接到投诉后,工商所立即派人到实地进行调查。经农业专家查验,减产原因确实是种子的问题。于是,工商所多次与经销部负责人李某以及种子供货商沟通,反复宣传法律法规,最终使这起投诉达成了和解协议:由种子供货商(沈阳市某种子商行)先行赔偿老罗的减产损失,按每亩减产400公斤,玉米时价每公斤1元计算,减产损失合计为3200元。最后老罗高兴地拿到了赔偿款,皱了多日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了。(吴宏、刘东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