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30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台“反贪腐运动总部”法案组召集人姚立明今天表示,依“立法院”各党团“阳光法案”中所缺少的部分,拟定“贪污治罪条例部分修正草案”,增订“白手套条款”、“财产来源不明罪”等,并前往拜会“立法院”各党团,最后由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亲民党“立法院”党团共同联署提案。
台“反贪腐运动”总召集人施明德上午在台大校友会馆召开记者会表示,“贪污治罪条例修正草案”盼能在明天台“立法院程序委员会”通过,并于周五“院会”径付二读,于12月9日台北、高雄市长选举前完成“修法”,台“反贪腐运动总部”将以最大的力量推动反贪腐制度的建立。
记者会后由干事长魏耀干带领干部前往“立法院”各党团游说,立即获得国亲两党支持联署,无党团结联盟也表示没有问题;至于,台联党“立法院”党团及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原则上支持,但要求“反贪腐运动”也应该支持讨回国民党党产。
姚立明表示,“贪污治罪条例”修订第二条“白手套条款”,将“贪污罪”扩及非公务人员;增订第六条之一“财产来源不明罪”,若财产与薪俸不相当又无法说明或说明不实,可推定为贪污,第六条之二也规定若财产申报拒绝查核,必须受罚;修订第二十条,追究现任“总统”任内,“总统”及其配偶、一等亲家属所有贪污行为。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蔡锦隆表示,台“反贪腐总部”所拟的“贪污治罪条例部分修正草案”已获得国民党“立法院”党团联署,国民党党主席马英九也交代必须立即推动“阳光法案”,让台湾政治更清廉。
台“反贪腐总部”拜会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民进党团干事长叶宜津提党团“阳光九法”给“反贪腐总部”参考,她表示,明日“程委会”盼能通过民进党“立法院”党团“阳光九法”,让国民党不能以变卖党产,无上限补助候选人。叶宜津说,台“反贪腐总部”所提出的“贪污治罪条例部分修正草案”,党团原则上支持,但盼望不是具有针对性或因人设事。姚立明回应,各“立法院”党团“阳光法案”都应一起“付委”、共同讨论。
台联党“立法院”党团总召廖本烟先质疑台“反贪腐总部”是为反扁而来,还是反贪腐而来,若为反扁而来,台联党不欢迎。廖本烟表示,台联党会全力支持“贪污治罪条例部分修正草案”,但要求把追讨国民党党产作为台“反贪腐总部”及台联党的共同目标。
亲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郑金玲、亲民党政策会执行长黄义交立即签署“贪污治罪条例部分修正草案”表达支持,无盟党团干事长陈进丁也公开表示支持“修法”。(季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