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31日电 据解放日报报道,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部署,最近上海市纪委、市监察委对单派驻(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派驻机构实施监督和查办案件直接受纪委、监察委领导,重要情况和问题直接向纪委、监察委请示、报告。
实行统一管理的单派驻(派出)机构,以加强监督为第一位职责。这些机构包括,市纪委派驻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的纪检组,市监察委派出的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的监察室。在这之前,市纪委、市监察委已经对派驻科教、建设交通、金融、综合、经济、合作交流、社会、市级机关等本市8个大口的纪检监察双派驻机构的业务和干部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据上海市纪委、市监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相对于过去派驻(派出)机构接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管理,实行统一管理的新体制无疑是重大改革和创新,通过上级纪委、监察委统一管理派驻(派出)机构干部的任免和业务工作;派驻(派出)机构直接向市纪委、监察委报告和负责的管理新体制,进一步加强了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洪梅芬)
(责任编辑:黄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