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行人后,趁其神志不清用50元“私了”,事后良心不安——
金黔在线讯驾驶员曹某在驾车撞伤人后,掏50元与伤者“私了”。1个小时后,他良心发现,返回事发地将伤者送往医院。然而因耽误了急救的最佳时机,伤者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据交警一大队事故中队民警介绍,29日凌晨1时许,曹某驾驶洒水车在给紫林庵环岛内的花浇完水后,正准备离开。突然,花坛附近出现一“黑影”,曹某来不及踩刹车,眼睁睁看着行人被撞倒在地。事后,曹某慌忙下车查看伤者情况。见伤者躺在地上有些神志不清,曹某便与伤者商量,最后用50元钱“私了”。回到单位后,曹某觉得自己撞伤行人后,不仅不施救,还以“私了”来逃脱责任,心里感觉不安。之后,他将此事告知同事,并与同事一起回到事发地。这时距事发已经1小时,伤者还躺在原地,情况十分严重。于是两人立即将伤者送入贵医附属医院抢救。由于延误了急救的最佳时机,伤者于次日因抢救无效死亡。昨日,交警一大队事故中队认定曹某负全部责任,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